病历封存规定
一、定义
病历封存是指将医疗机构记录的患者医疗信息按规定要求保管一定年限,在年限期满后进行销毁或永久保存在医疗机构档案室。
二、封存时间
病历封存时间根据不同疾病的留存期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 病历类型 | 留存期限 |
|—|—|
| 普通病历 | 15年 |
| 门诊病历 | 10年 |
| 儿童病历 | 至患者18周岁后15年 |
| 传染病病历 | 30年 |
| 肿瘤病历 | 50年 |
三、封存程序
1. 清理和整理:在病历封存前,应清理和整理病历,剔除不必要的材料,并对病历内容进行分类归档。
2. 登记和编号:封存的病历应登记造册,并按顺序编号。
3. 打包和密封:将病历按照一定的方式打包,并加贴封条。
4. 移交和存放:将打包好的病历移交至指定档案室或第三方保管机构。档案应保存在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的地方。
四、销毁或永久保存
1. 销毁:在封存期满后,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病历可按规定销毁。销毁方式应确保病历信息不被泄露或用于不当目的。
2. 永久保存:具有长期参考价值的病历,如肿瘤病历或疑难杂症病历,可永久保存在医疗机构档案室。
五、监督和管理
封存病历的工作应受到医疗机构的严格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封存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六、法律责任
违反病历封存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原创文章,作者:小爱,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yiliaojiufen/7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