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合同
本合同系服务合同,由甲方(医疗机构)与乙方(患者或其家属)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一条 定义
* 医疗机构: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诊所或其他医疗单位。
* 患者:指接受医疗服务的个人。
* 医疗服务:指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提供的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等医疗服务。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为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诊断检查
* 治疗方案
* 手术或其他医疗操作
* 术后护理
* 康复治疗
第三条 甲方义务
* 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甲方应按照医疗规范和行业标准为乙方提供专业、安全的医疗服务。
* 告知患者病情:甲方应向乙方真实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和预后情况,征得乙方的知情同意。
* 尊重患者隐私:甲方应保护乙方的个人健康信息和隐私。
* 提供医疗记录: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病历、检查报告等医疗记录。
* 维护患者安全: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乙方义务
* 配合医疗机构: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
* 真实告知病情:乙方应向甲方真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和病史。
* 遵医嘱:乙方应严格遵从甲方的医嘱,配合治疗。
* 支付费用:乙方应按时支付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乙方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秩序。
第五条 医疗费用
* 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医疗机构价格表收取。
* 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医疗服务等级和方式,由此产生的费用差异由乙方承担。
* 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医疗费用。
第六条 医疗纠纷
* 发生医疗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终止
*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医疗服务结束或合同解除时终止。
* 医疗服务结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医疗记录和出院证明。
* 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附则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条款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患者或家属):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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