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损害的定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请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赔偿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医疗事故损害范围
医疗事故损害包括以下类型:
* 物质损害: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患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 精神损害: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身体或心理上的痛苦、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慰藉金。
* 死亡赔偿:因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丧葬费、扶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由以下因素决定:
* 患者的伤残程度或死亡后果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
* 患者自身的过错
* 医疗事故发生时患者的年龄
* 医疗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水平和医疗条件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方式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方式包括:
* 一次性赔偿
* 分期赔偿
* 给付定期抚养费
* 提供医疗服务等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时效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三年,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损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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