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封存流程
目的:
确保患者病历的安全、保密和可访问性,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院患者和死亡患者的病历。
流程:
1. 病历收集
* 护士在患者出院或死亡后收集并整理病历。
* 病历包括但不限于:病程记录、检查报告、治疗记录、出院小结等。
2. 病历审核
* 医务科或档案科对病历进行审核,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 对不符合要求的病历进行补齐或纠正。
3. 病历归档
* 经审核合格的病历按照病历号分类归档。
* 病历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防火的档案室中。
4. 封存期限
* 患者出院后,病历应封存至少15年。
* 患者死亡后,病历应永久封存。
5. 病历开放
* 经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开放封存的病历。
* 因司法调查、医疗仲裁等原因,可以依法开放封存的病历。
6. 病历销毁
* 经封存期限后,可以销毁病历。
* 销毁前,应经档案科、医务科和院领导批准。
* 销毁方式应符合保密要求,并留存销毁记录。
注意事项:
* 封存的病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完整。
* 病历开放权限应严格控制,防止信息泄露。
* 销毁病历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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