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
概念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构成要件
* 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主观要件: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 客观要件:
* 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 造成严重后果
严重不负责任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工作人员明知应当履行职责而故意不履行,或者对职责履行严重懈怠、敷衍了事。
法定职责
法定职责是指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严重后果
严重后果是指对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量刑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因后果严重程度而异:
* 造成重大损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重处罚情节
* 造成 особо严重后果的
* 利用职务便利牟取私利的
* 屡犯不改的
从轻处罚情节
* 自首或者主动交代的
* 积极挽回损失的
* 被动执行明显错误的上级命令的
预防
预防玩忽职守罪的措施包括:
*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
*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失职行为
* 严格追究违法违纪责任,营造严谨、负责的执法环境
*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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