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封存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对符合封存条件的病历进行封存。
二、定义
病历封存: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病历移交至指定地点保存,对病历内容进行保密处理,以备日后查阅。
三、封存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病历可予以封存:
* 病情稳定或已治愈出院
* 治疗结束已满30年(含30年)
* 无需继续追踪医疗信息
* 不涉及重大遗嘱、遗产等法律事务
四、封存流程
1. 病历整理
* 核对病历内容完整性,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影像资料等。
* 补充缺失的病历信息(如出院小结、检查报告等)。
* 去除病历中含有患者隐私信息或其他不必要信息的记录。
2. 封存申请
* 由经治医生或护士填写《病历封存申请表》,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封存原因、封存期限等内容。
* 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务科。
3. 封存审核
* 医务科核查病历封存是否符合条件。
* 符合条件的,签署封存意见。
* 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报存科室并说明原因。
4. 病历移交
* 医务科将封存的病历按照指定要求装订成册。
* 交由病历档案室统一保管。
* 移交时,应进行交接登记。
5. 查阅封存病历
* 封存的病历原则上不得查阅。
* 需要查阅时,需填写《病历查阅申请表》,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6. 病历销毁
* 封存期限届满后,经医务科审核同意,可销毁病历。
* 销毁前应进行登记,并由销毁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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