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定义
一、概述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规范或者常规,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事故。
二、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医疗行为: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或经医疗机构授权外出的医疗活动。
2. 违反医疗规范或者常规:指医务人员的行为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指南或标准,或者医疗机构制定的医疗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
3. 患者人身损害:指医疗行为直接导致患者身体、精神或生命健康受到损害。
三、分类
根据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医疗事故可分为:
1. 轻微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轻微人身损害,一般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的事故。
2. 一般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一般人身损害,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但尚未达到严重残疾的事故。
3. 重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严重残疾,或者危及患者生命的 accidents.
4. 特大医疗事故:指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使多人发生严重残疾的事故。
四、责任认定
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 过错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基于过错责任原则,即医务人员有过错行为并因此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举证责任:患者主张医疗事故赔偿的,应当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对患者主张的事实有异议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3. 因果关系: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基于患者损害与医务人员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五、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典》中。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构成要件、责任认定、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是医疗事故处理的基本依据。
《民法典》第1220条规定,因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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