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病历流程
1. 病历收档
* 患者出院或死亡后,病历由相关医务人员根据病案归档制度统一整理归档。
2. 病历审核
* 医务科或病案室对病历进行审核,检查病历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符合归档标准。
3. 病历封存
* 审核合格的病历按顺序编排,并用封存胶带或信封密封。
* 密封时,要在封线上加盖病案室或医务科印章,并注明封存日期。
4. 病历保管
* 封存的病历统一交由病案室保管。
* 病案室应设置专门的病历库房,并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如防火、防潮、防虫等。
5. 病历借阅
* 封存的病历原则上不外借。
* 因特殊原因需要借阅病历时,应经医务科或病案室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 借阅时,须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借阅日期和借阅原因。
6. 病历复印
* 确需复印封存病历时,应经医务科或病案室负责人批准。
* 复印后的病历,应加盖病案室或医务科印章,并注明复印日期。
7. 病历销毁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封存满规定年限的病历,经鉴定后方可销毁。
* 病历销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8. 电子病历封存
* 电子病历的封存应符合相关电子病历管理规范。
* 封存的电子病历应加密存储,并定期备份,以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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