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
1.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恶劣到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3.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6. 劳动者死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死亡的,劳动合同终止。
7. 劳动者退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8. 企业终止或解散
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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