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追诉时效
劳动争议追诉时效是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诉讼的期限。超过追诉时效,有关权利将因权利丧失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追诉时效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追诉时效为一年。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起算时间
劳动争议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从劳动者得知或应当得知其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对于不同的劳动争议类型,其起算时间有所不同。例如:
* 工资拖欠:自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工资被拖欠之日起。
* 解除劳动合同:自劳动者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到期后仍继续工作的次日起。
* 工伤事故:自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
中止和延长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争议追诉时效可能中止或延长:
* 中止:劳动者因不可抗力、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的,追诉时效从障碍消除之日起中止。
* 延长:
* 因用人单位提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劳动仲裁调解书而使仲裁或者诉讼程序中断的,追诉时效从程序中断之日起延长六个月。
* 因用人单位提出劳动纠纷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而使仲裁或者诉讼程序中断的,追诉时效从程序中断之日起延长六个月。
丧失权利的后果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追诉时效期间内未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申请或诉讼,则有关权利将因权利丧失而无法得到法律保护。这意味着:
* 劳动者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合同损失等。
* 用人单位无法要求劳动者返还劳动报酬、赔偿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损失等。
特别规定
对于某些特定的劳动争议类型,可能存在不同的追诉时效规定。例如:
*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等索赔请求的追诉时效为三年。
* 女职工生育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等索赔请求的追诉时效为两年。
劳动争议追诉时效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了解追诉时效的期限、起算时间、中止和延长情况,以及丧失权利的后果,有利于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错过追诉时效而失去权利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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