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遭降薪,职工权益受侵犯
在工业生产和劳动过程中,因作业活动引起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被称之为工伤。工伤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待遇,其中包括工资保障。然而,近年来,屡有工伤职工反映,在受伤后被企业降薪甚至辞退,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工伤后降薪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即使工伤职工伤残评定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也应当安排与其伤残程度相适应的工作,不得降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因此,工伤职工在伤残评定后,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否则,构成违法行为,职工可以依法维权。
维权途径
工伤职工在遭遇降薪或辞退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法降薪或辞退行为。
* 向工会求助:工会是职工的娘家,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保障部门调解无效,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提起劳动诉讼:劳动仲裁裁决后职工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由法院判决解决。
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不容忽视
工伤职工是生产建设的中坚力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其他权益。
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工伤职工降薪或辞退等违法行为。工会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伤职工自身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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