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7.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5.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的。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意:
*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离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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