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追诉时效
定义
劳动争议追诉时效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提起诉讼的期限。超过追诉时效,劳动者将丧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追诉时效期限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追诉时效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以下情形,追诉时效有特别规定:
* 工资、加班加点费等工资报酬类纠纷:一年
* 社会保险费纠纷:两年
* 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损害赔偿:一年
*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纠纷:三十日
起算时间
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以下情形,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有特殊规定:
*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 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损害赔偿引起的争议: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之日起计算
中断和中止
追诉时效可以因以下事由中断或中止:
* 中断: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中止:劳动者在追诉时效期间处于不能提出申诉、仲裁或者诉讼的情形,如在境外、服兵役、患病等
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追诉时效适用于所有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合同纠纷、工资报酬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工伤事故纠纷等。
后果
如果劳动者超过追诉时效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劳动者是否主张中止或中断的原因作出以下判决:
* 如果劳动者主张的中止或中断原因成立,则追诉时效不适用,法院应当受理诉讼
* 如果劳动者主张的中止或中断原因不成立,则追诉时效适用,法院将驳回诉讼
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避免超过追诉时效而丧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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