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赔偿
试用期是新员工融入公司、公司考察新员工并决定是否录用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试用期内,新员工与公司建立的是试用劳动关系,双方均可以无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条件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下情形辞退员工,应当按照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在试用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 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
注意事项
*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员工,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试用期内不存在该病症或伤情。
* 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包括: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等。
常见误区
*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 错误。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如果与用人单位有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无需说明理由。
* 错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外,都必须有正当理由,并及时告知员工。
建议
* 员工在试用期内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积极融入公司。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合理考察员工,谨慎解除劳动合同。
*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注意履行法律程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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