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起诉时效
一、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应当在事发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理解与适用
* 起诉时效:工伤起诉时效是指从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之日起,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
* 期限:一年。
* 提出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或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起诉时效中止与中断
中止情形:
*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责任但拒不承担的。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情形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中断情形:
*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四、例外情形
* 欺诈或者胁迫的除外:用人单位欺诈或胁迫职工,导致职工超过时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不适用时效限制。
* 职业病除外:职业病的起诉时效从职工确诊职业病之日起算,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五、后果
超过起诉时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职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建议
* 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拒不承担责任的,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超过一年时效的特殊情况,及时收集证据,争取适用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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