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追诉期
定义
劳动合同追诉期是指劳动者对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受到侵犯后,可以向有权机关提起申诉或诉讼的期限。
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追诉期的期限为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追诉期适用于因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申诉或诉讼,包括但不限于:
* 工资拖欠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社会保险待遇侵害
* 工作时间违法
* 休息休假权侵害
延长期限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追诉期可以延长:
*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无法及时提起申诉或诉讼的,追诉期从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一年内无法行使权利的,追诉期从劳动者发现被侵权之日起重新计算。
适用主体
劳动合同追诉期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 劳动合同追诉期是一项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缩短或延长追诉期。
* 过了劳动合同追诉期,劳动者将丧失向有权机关提起申诉或诉讼的权利。
* 建议劳动者在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受到侵犯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咨询,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创文章,作者:晓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laodongjiufeng/1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