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赔偿
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在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由用人单位设定的一段观察考察期。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表现进行评估,决定是否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离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内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试用期离职赔偿:
*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限: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试用期。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法定理由的:用人单位只能在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等法定理由下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低于法定标准的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获得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赔偿。
如何计算试用期离职赔偿
试用期离职赔偿的计算方法为: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实际工作日数×劳动者每日工资×经济补偿年限(0.5-2)。
其中:
* 经济补偿年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不同,由法律规定,最短0.5年,最长2年。
* 劳动者每日工资: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实际工资除以工作日数。
需要注意的特殊情况
* 自主创业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自主创业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再享有试用期离职赔偿。
* 劳动者严重违法或劳动纪律的:劳动者严重违法或劳动纪律,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试用期内劳动者若有意提出离职,应提前向用人单位表明意愿,并依据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合理协商解约事宜,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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