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时效
什么是工伤鉴定时效?
工伤鉴定时效是指工伤认定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认定和鉴定的时间期限,超过该期限,工伤事故将不再受到认定和鉴定。
工伤鉴定时效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提出,经工伤认定部门同意,可以补办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鉴定时效中止和中断
在下列情况下,工伤鉴定时效中止: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在治疗期间或者康复期间无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提出复议或者诉讼的。
工伤鉴定时效中断的情形: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事故责任尚未查清的;
* 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提出复议或者诉讼的。
工伤鉴定时效计算
工伤鉴定时效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顺延至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逾期申请工伤认定的后果
逾期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将导致工伤事故无法获得认定和鉴定,职工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符合工伤鉴定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形,则不影响工伤事故的认定和鉴定。
如何避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
为了避免逾期申请工伤认定,建议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协助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保障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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