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具有劳动能力。
4. 已办理失业登记。
5.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范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 企业解散、破产或关闭。
* 企业裁员、停产、半停产。
* 企业转制、改制或重组,导致失业。
* 聘用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
* 因工作岗位被依法取消、聘用期限届满或聘期满,且未续聘。
* 因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订合同且未解除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办理失业登记且招用单位已为其办理申报参保的。
*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经治疗或者康复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一年,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
* 劳动合同期限未满一年,因生活困难,本人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低于规定的标准,本人因此解除劳动合同。
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范围
具体包括:
* 城镇户口登记失业人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农业转移就业失业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失业的中国公民申领失业金。
四、其他
*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的工作。
*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自申领失业金之日起算。
* 失业人员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但因拒绝参加就业培训或者适合的工作安排而不领取失业金的,自拒绝之日起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原创文章,作者:晓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laodongjiufeng/167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