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
在劳动仲裁中,证据是仲裁庭查明事实、解决争议的关键。劳动仲裁证据的收集和使用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证据の種類
劳动仲裁证据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 书证:包括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书面材料。
* 证人证言:当事人、证人对有关事实的陈述。
* 物证:与案件相关的物品或物品照片。
* 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 鉴定:经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的。
证据的收集
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
* 保存并复印合同、工资单等书面材料。
* 寻找证人并取得证人证言。
* 拍摄与案件相关的物品或物品照片。
* 搜集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 申请鉴定机构对相关物品或材料进行鉴定。
证据的使用
在仲裁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提供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举证说明。仲裁庭将根据证据的种类、内容、证明力综合判断案件的事实。
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中,一般情况下,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例如,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
证据的审查
仲裁庭在审查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合法性: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 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的事实有直接关联。
* 真实性:证据必须真实反映案件的事实。
* 证明力:证据具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效力。
证据的提示和质证
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主持下对证据进行提示和质证。对方当事人有权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进行质证。仲裁庭根据质证情况和证据的证明力综合判断证据的效力。
劳动仲裁证据是劳动仲裁的关键,当事人应当重视证据的收集、使用和质证。根据证据的种类、内容和证明力,仲裁庭将查明案件的事实,解决争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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