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证据
在劳动仲裁中,证据是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关键。劳动仲裁证据指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真实性向仲裁庭提供的各种材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辩论决定案件。因此,了解劳动仲裁证据的种类、收集与保全证据的方法以及证据效力等知识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证据的种类
劳动仲裁证据主要包括:
* 书证: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处罚决定书等。
* 物证:如录音、录像、图片、实物等。
* 证人证言:证人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陈述。
* 当事人的陈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案件相关事实的阐述。
* 其他证据:如鉴定、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等。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收集和保全证据是当事人的责任。双方当事人应积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妥善保全证据,防止证据灭失或被篡改。
* 书证的收集:当事人可向用人单位索取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相关书面材料。
* 物证的收集:如录音、录像等,可由当事人自行保管或委托专门机构保全。
* 证人证言的收集:当事人应及时联系证人,记录证人的证言,并取得证人的联系方式。
* 当事人陈述的收集:仲裁庭会记录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制作笔录。
* 其他证据的收集:如鉴定、国家机关出具的证明等,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
证据的效力
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由仲裁庭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要有合理的关联。
* 合法性:证据必须通过合法手段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真实性:证据反映客观事实,没有虚假、伪造等情况。
*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争议焦点有密切关联,能证明或反驳当事人主张的事实。
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主张事实的一方承担。劳动者主张劳动争议事实,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主张劳动争议事实,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劳动仲裁证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当事人应了解劳动仲裁证据的种类、收集与保全证据的方法以及证据效力等相关知识,积极收集和保全证据,并积极参加仲裁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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