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劳动仲裁
工伤骨折的认定
工伤骨折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骨折的事件。
工伤骨折的仲裁程序
* 申请仲裁:劳动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受理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 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在开庭前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应提交证据和陈述意见。
* 调解与裁决:仲裁庭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在开庭后三十日内作出裁决书。
仲裁中的举证责任
* 申请人(劳动者):需提供证明受伤害的事实、工作原因、致害后果的证据。
* 被申请人(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提出的主张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反证据。
仲裁的裁决内容
* 认定工伤骨折性质;
* 确定用人单位的责任;
* 裁决赔偿金额及方式;
* 其他相关事项。
赔偿标准
工伤骨折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 医疗费用: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 误工费:因工伤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工资。
* 伤残等级:根据骨折的严重程度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相应标准给予赔偿。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发给劳动者。
* 护理费:因工伤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担护理费用。
* 交通费:因工伤就医或康复产生的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注意事项
* 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保留相关证据。
* 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劳动争议仲裁,提供必要的证据。
*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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