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
* 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
*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仲裁前置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必须在上述时效期间内申请劳动仲裁。逾期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外情况
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受上述时效期限的限制:
* 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不可归责于劳动者的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仲裁的
* 用人单位有恶意拖延仲裁或诉讼的情形
* 劳动争议涉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提示
* 劳动者应及时收集和保留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电子邮件等相关证据。
*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应尽快咨询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申诉途径。
* 逾期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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