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简介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以非法手段妨碍信用卡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正常管理信用卡的行为。该罪名属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范畴,严重破坏信用卡市场秩序,危害金融安全。
构成要件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 主体要件: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 客观要件:采用下列手段之一妨害信用卡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正常管理信用卡:
* 盗用他人信用卡的;
*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 冒用他人名义申请信用卡的;
* 恶意透支的;
* 以其他非法手段的。
* 主观要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妨害信用卡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特约商户正常管理信用卡,且希望或者放任损害发生。
* 危害结果:造成信用卡发卡机构、收单机构、特约商户的经济损失。
注意事项
* 盗刷信用卡:使用被盗、遗失的信用卡,或者使用未经持卡人许可复制的信用卡,均构成本罪。
* 伪造信用卡:制作假冒他人信用卡或者制作假的信用卡磁条,均构成本罪。
* 恶意透支:透支金额较小、行为人有还款能力且主动还款的,一般不构成本罪。
* 单位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创文章,作者:王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jinrongbaoxian/18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