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逃逸致人死亡,肇事者锒铛入狱
近日,某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酒驾逃逸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张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明,2022年10月13日晚,张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与行人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心存侥幸,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立即开展侦查,通过路面监控设施及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张某为肇事嫌疑人。10月14日凌晨,张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深感后悔。其辩护律师提出张某自首、认罪态度好等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酒驾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死亡,且事故发生后逃逸,主客观恶性极大,应从严惩处。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驾车,明知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报警,却心存侥幸逃逸,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张某自首、认罪态度好,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吊销其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此案的判决警示世人,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安全的严重威胁。一旦发生事故,逃逸只会加重罪责,逃避法律的制裁终将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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