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死亡定责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行人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二、定责原则
当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导致死亡,根据过错原则,责任应当由行人承担。具体而言,有以下定责情形:
1. 行人完全过错:行人无视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闯入车行道,导致被车辆撞击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人负全部责任。
2. 行人主要过错:行人虽然等待绿灯亮起,但绿灯时间结束时仍未过完马路,继续闯红灯通行,导致被车辆撞击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人负主要责任。
3. 行人次要过错:行人在绿灯时间内过马路,但因疏忽大意未注意其他车辆或其他因素,导致被车辆撞击死亡。在这种情况下,行人负次要责任。
三、其他因素
在定责时,除行人的过错外,还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车辆驾驶人的过错:如果车辆驾驶人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导致行人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其他外部因素:如道路设计缺陷、路面湿滑等,对事故的发生也有一定影响。
四、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行人闯红灯死亡,车辆驾驶人及其他相关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内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总之,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不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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