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量刑
累犯是指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内又故意犯罪的人。对于累犯的量刑,我国刑法有以下规定:
一、适用条件
1. 主观条件:具有故意犯罪的故意。
2. 客观条件: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
– 特定累犯:再次犯前罪的本罪或其他罪,且前罪为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五年内再犯。
– 一般累犯:再次犯前罪的本罪或其他罪,且前罪为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十年内再犯。
– 累犯惯犯:曾多次犯前罪的本罪或其他罪,且前罪为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累次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再犯前罪的本罪或其他罪。
二、量刑原则
1. 基本原则:根据累犯的犯罪情节、危害程度和前罪情况等综合考虑判处刑罚,从重处罚。
2. 从重处罚原则:累犯的刑罚在原法定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3. 前罪情况原则:考虑前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累犯的改造影响。
4. 再犯刑罚原则:考虑再犯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
三、量刑幅度
累犯的量刑幅度一般为原法定刑的二分之一以上、一倍以下。但对于累犯惯犯,可以判处原法定刑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
四、具体量刑
具体量刑时,法院会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考虑:
1. 前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
2. 前罪的刑罚执行情况。
3. 再犯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
4. 累犯的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及再犯可能性。
五、例外情况
对于以下情况,累犯不适用从重处罚:
1. 刑罚较轻:再犯犯罪的刑罚较轻,不足以体现从重处罚目的。
2. 非主观因素:再犯是非故意犯罪或具有法定或变相的阻却犯罪事由。
3. 特殊情况:情节特殊,不适用从重处罚更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
六、意义
累犯量刑体现了我国刑法对故意犯罪的严厉打击,具有以下意义:
1. 保护社会:从重处罚累犯,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再犯,维护社会稳定。
2. 威慑犯罪:严厉的累犯量刑起到威慑犯罪的作用,警示潜在的犯罪分子。
3. 教育改造:通过从重处罚,促使累犯深刻认识自己的罪行,增强其悔罪意识和改造意愿。
原创文章,作者:清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jiaotongshigu/18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