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依据
交通事故的定责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调查结果来确定的。主要依据包括:
1.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交通事故定责的基本原则。事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或者各方共同承担。过错是指违反了交通法规或者其他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过失行为。
2. 交通法规
交通法规是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一般会被认定有过错,包括:
* 违反交通信号灯
* 超速行驶
* 逆向行驶
* 疲劳驾驶
* 酒后驾车
* 未系安全带
3.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是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的过程。调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证人、分析车辆损坏情况等方式,收集证据,确定事故的成因和各方的责任。
4. 无过错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例如:
* 即使车辆未违反交通法规,但由于道路缺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 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被机动车撞伤或撞死,机动车方一般承担主要责任,即使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
5. 共同责任
如果事故由多方共同过错造成,各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共同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行为、因果关系和过错大小。
定责程序
交通事故定责通常由交警部门负责。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提起申诉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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