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逃逸致人死亡,肇事者被判刑
近日,某法院审理了一起酒驾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悉,2023年7月15日晚,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某路段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李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展开侦查,于当晚将张某抓获。经查,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在庭审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事发时自己酒后驾驶,看到造成人员伤亡后惊慌失措,遂驾车逃逸。
法院认为,张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肇事逃逸罪,应依法严惩。
最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以肇事逃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此案的判决再次警示人们,酒驾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驶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造成人员伤亡,肇事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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