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依据
交通事故定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法认定事故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比例的行为。我国交通事故定责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定责依据包括:
* 违规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交通法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 过错程度: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过错程度,即对事故负有多大责任。
* 因果关系:事故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事故是否是由当事人的行为直接造成的。
* 主观因素:事故当事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是否故意或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 客观因素:事故发生时道路、车辆或天气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是否对事故发生或程度有重大影响。
定责类型:
根据事故责任的轻重,交通事故定责可以分为全责、主责、同责和次责:
* 全责:事故由一方当事人全部过错造成。
* 主责:事故主要由一方当事人过错造成,承担70%以上的责任。
* 同责:事故由双方当事人过错程度相近,承担50%的责任。
* 次责:事故主要由一方当事人过错造成,但另一方也有一定过错,承担30%或以下的责任。
定责程序:
交通事故定责一般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包括:
1. 勘查事故现场,收集证据;
2. 调查事故当事人及证人的陈述;
3.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错方;
4. 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定责对事故赔偿和后续处理至关重要,可以为受害方维护合法权益和追究责任方责任提供依据。
原创文章,作者:清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jiaotongshigu/15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