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追尾责任认定
当发生车辆追尾事故时,责任认定至关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和赔偿义务。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对于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交警部门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后车全责
* 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车发生追尾碰撞。
* 后车驾驶人在发现前车刹车或减速时,未及时反应或采取措施。
* 后车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等主观因素导致事故。
2. 前车次责
* 前车驾驶人突然刹车或减速,未提前示意或打转向灯。
* 前车驾驶人逆行、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造成事故。
3. 双方都有责任
* 双方驾驶人均未保持安全距离。
* 双方驾驶人均存在注意力不集中、疲劳驾驶等主观因素。
4. 无法认定责任
* 事故现场无目击证人或证据不足,无法确定事故原因。
* 双方驾驶人提供证据相互矛盾,无法查明事故责任。
特殊情况:
* 被追尾车辆正在正常行驶或停车时:后车全责。
* 被追尾车辆正在倒车或变道时:前车次责。
* 被追尾车辆正在违法行驶时:双方的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责任认定程序:
* 交警部门勘查事故现场,询问当事人并收集证据。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进行责任认定。
* 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注意:
* 责任认定并非最终判决,受害人仍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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