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事故主次责任
在非机动车事故中,确定事故责任至关重要,以明确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事故责任认定原则如下:
一、主责
* 违反信号灯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的;
*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车道内行驶的;
* 超速行驶的;
* 逆行行驶的;
* 逆向行驶或者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非法载人或者非法载物的;
* 驾车时使用手机或者其他妨碍驾驶安全的电子设备的;
* 驾驶未经登记、未取得合法牌照或者已报废的非机动车的;
* 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次责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从事危险活动妨碍安全行车的;
* 其他未负主责,但对交通事故发生有影响的行为。
三、无责
* 被机动车碰撞,且机动车驾驶人负有全部责任的;
* 被其他非机动车碰撞,且对方负有全部责任的;
* 非机动车驾驶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法侵害,导致事故发生的;
* 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 无法查明事故责任的。
四、认定程序
*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
* 交警部门会勘察现场、询问当事人和目击者、调取监控录像等证据,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事故责任认定;
* 对交警部门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复核后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赔偿责任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负有主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有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无责任的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在非机动车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认定事故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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