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口材料清单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人本人(16周岁以上)的有效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的,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2. 申请表:户口登记申请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3. 户口迁出证明或迁移证:由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4. 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住所的材料。
5.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仅限夫妻一方办理)。
6. 出生证明: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特殊情况所需材料
1. 收养关系证明:收养登记证或法院判决书。
2. 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院判决书。
3. 改名证明:改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4. 军人户口注销证明:军人注销户口后,需提供军人户口注销证明。
5. 留学生回国证明:留学生回国后,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 外国人入籍证明:外国人入籍后,需提供入籍证明。
三、注意事项
1. 以上材料应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完善相关材料。
3. 办理户口登记时,申请人一般需亲自到场并出示相关材料。
4. 上户口时间因地而异,一般在受理申请后的15-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原创文章,作者:李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hunyingjiating/7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