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送养条件
送养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父母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从而使另一个成人或夫妇成为孩子的合法父母。在中国,儿童送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送养人的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
* 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或传染病
* 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抚养孩子
* 养育过子女,具有抚养孩子的经验
* 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责任感
被送养人的条件:
* 孤儿或弃婴,由孤儿院或民政部门抚养
* 被遗弃,不知生父母是谁,经有关机关查询后确认无法找到生父母
* 被生父母虐待、遗弃或严重疏忽,经人民法院裁决终止父母与子女关系
* 生父母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无法抚养孩子
*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送养的程序:
* 申请送养:由送养人和被送养人或其监护人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 条件审查: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征求被送养人意见
* 公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拟送养关系进行公示
* 送养登记:经审查合格,民政部门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办理送养登记手续
* 颁发送养证:民政部门向送养人颁发送养证,送养关系自此正式成立
特殊情况:
* 再送养:送养子女满18周岁后,如与养父母关系确已破裂,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收养关系,并重新送养
* 国际送养:中国允许外国公民收养中国儿童,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
注意事项:
* 送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手续的送养无效
* 养父母有抚养送养子女的义务,并享有对送养子女的监护权
* 送养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 送养关系一旦成立,原则上不可解除,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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