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解除
定义
无效婚姻是指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应当予以解除。
无效婚姻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重婚。
*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 未到法定婚龄。
*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 一方或双方缺乏必要的智力。
* 婚姻登记机关弄虚作假。
无效婚姻解除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从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配偶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按照一般财产关系处理。
无效婚姻解除的情形
无效婚姻的解除需要符合以下情形:
* 由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 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具民事诉讼监督状,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 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无效婚姻后,向人民法院举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解除的程序
无效婚姻解除程序一般如下:
* 提交起诉状至人民法院。
* 法院受理后,通知对方当事人答辩。
* 举行庭审,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出示证据。
* 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
注意事项
* 无效婚姻解除后,当事人可以重新结婚。
* 无效婚姻解除后,一方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无效婚姻解除后,子女的抚养和抚养费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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