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生效条件
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由相关见证人签名的遗嘱类型。要使代书遗嘱有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亲笔书写
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代人书写或打印。遗嘱人所书写的笔迹应清晰可辨。
2. 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必须在遗嘱末尾签名。签名必须与遗嘱人平时使用的签名一致。
3. 日期
遗嘱上必须注明书写日期。日期可以写在遗嘱开头或结尾,但必须明确且可识别。
4. 见证人
遗嘱必须由两名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人签名后立即在场,见证遗嘱人签名并签署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见证人不能是遗嘱人或其配偶。
5. 见证人签名
两位见证人都必须在遗嘱上签名。签名应使用全名并注明地址。
其他要求:
* 遗嘱人必须具有订立遗嘱的民事行为能力。
* 遗嘱不得受胁迫、欺诈或错误影响。
* 遗嘱中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共秩序。
补充说明:
* 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增加遗嘱的效力和证明力。
* 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建议由律师起草并公证。
* 如果代书遗嘱不符合上述条件,将被视为无效。
原创文章,作者:张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hunyingjiating/20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