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结婚条件
依据《民法》规定,台湾结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
* 男性满 18 岁。
* 女性满 16 岁,但未满 18 岁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2. 婚姻意愿:
* 当事人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不得受胁迫或欺骗。
3. 无禁止结婚事由:
* 血亲或姻亲关系:六亲等内不得结婚。
* 同性婚姻:台湾自 2019 年 5 月起已开放同性婚姻。
* 重婚:已婚者不得再与他人结婚。
* 精神疾病:严重精神疾病患者不得结婚。
4. 程序:
* 向户政事务所申请结婚登记。
* 填写结婚申请书及检附相关文件。
* 由户政事务所核查资料,并询问当事人是否自愿结婚。
* 核准后,发给结婚证书。
5. 相关文件:
* 身分证明文件:身份证或居留证。
* 户口名簿。
* 无婚姻关系证明书或民事登记证明书。
* 未满 18 岁的当事人需检附法定代理人同意书。
* 同性婚姻当事人需检附法院准予同性结婚之判决书。
注意事项:
* 结婚登记应由当事人双方亲自办理。
* 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立即成立。
* 结婚证书为结婚关系的证明文件,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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