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当事人:
1. 夫方:张某
2. 妻方:李某
一、夫妻关系的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夫妻关系,各自恢复单身,不再具有夫妻权利义务。
二、子女抚养及探视
1. 婚生子女张小明(男/女),年满岁,由李某抚养。
2. 张某每月支付李某人民币元作为张小明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
3. 张某有权探视张小明,具体探视时间和方式另行约定。
三、财产分割
1. 位于市区的婚后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李某所有;
2. 位于市区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屋一套,归张某所有;
3. 夫妻共同存款元,由李某分割%,张某分割%;
4. 夫妻共同债务元,由李某承担%,张某承担%。
四、其他约定
1. 双方放弃对对方的一切伤害赔偿要求。
2. 双方保证遵守本协议条款,不得违反。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签名:
夫方:张某(盖章)
妻方:李某(盖章)
见证人:
1. 王某(盖章)
2. 陈某(盖章)
签订日期:20年 月 日
原创文章,作者:张勇,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hunyingjiating/15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