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有共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亲属。
二、养父母与养子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因收养关系而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也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三、继父母与继子女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因再婚而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也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四、有生理缺陷,或因疾病原因不能发生性关系的
生理缺陷或疾病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正常性行为,会影响婚姻生活的和谐与生育。
五、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某些严重的疾病,如精神病、癫痫、麻风病等,会影响婚姻关系的建立和家庭的稳定。
六、曾患麻风病或梅毒,治愈后不满五年,或者婚前患有其他传染性疾病,在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
传染性疾病会危害他人的健康和婚姻家庭的稳定。因此,法律规定患有此类疾病者不得结婚。
七、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重婚不仅违法,而且对婚姻家庭关系造成极大的破坏和伤害。
八、当事人不满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上述禁止结婚的情形旨在保障婚姻关系的健康有序和社会稳定。若有上述情形,当事人不得结婚,否则婚姻关系无效。
原创文章,作者:王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hunyingjiating/14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