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书
夫妻双方愿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双方现有财产以及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财产归属约定
1.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劳动收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股权、债券、房产等。
2. 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
(1) 工资、奖金、劳动收入;
(2) 投资收益;
(3) 继承、受赠所得;
(4) 房产、车辆等不动产;
(5) 其他共同财产。
第二条 债务承担约定
1. 夫妻双方婚前各自负有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2.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负有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第三条 特殊财产约定
1.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 个人使用且对家庭无重大贡献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
第四条 财产管理约定
1.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管理权。
2. 涉及重大财产处置(如房产交易、投资决策等)需经双方共同同意。
第五条 约定变更或解除
本约定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或解除。
第六条 其他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夫妻双方签名:
男方:
女方:
签名日期:
原创文章,作者:张勇,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ujn854.com/hunyingjiating/12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