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差异
定义
* 可撤销婚姻:一项有效的婚姻,但存在某些缺陷或理由,使其可能被解除。
* 无效婚姻:一项自始无效的婚姻,因为其缺乏婚姻的基本要素,例如同意、能力或合法形式。
婚姻有效性的基础
* 可撤销婚姻:尽管存在缺陷,但婚姻仍然是有效的,直到它被法院宣布撤销。
* 无效婚姻: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因此从未有效过。
解除婚姻
* 可撤销婚姻:可通过提起撤销诉讼来解除,由受缺陷影响一方提出。
*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无需通过法院程序来解除,因为它从未合法有效。
婚姻缺陷
可撤销婚姻
* 一方无能为力(例如,精神疾病或醉酒)
* 欺骗或胁迫
* 隐瞒重要事实(例如,性病或犯罪记录)
* 强迫性同居
* 重大心理疾病
无效婚姻
* 未满法定结婚年龄
* 未经双方同意
* 近亲乱伦关系
* 重婚
* 未经合法形式(例如,未经授权的婚礼主持者)
* 一方缺乏结婚能力(例如,精神残疾)
法律后果
* 可撤销婚姻:如果婚姻被撤销,则婚姻失效,双方不再受婚姻约束。
* 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在法律上被视为从未存在过。双方从未合法结婚,也没有法律义务。
其他区别
* 提起时间限制:可撤销婚姻的撤销诉讼必须在发现缺陷后一定时间内提起,而无效婚姻没有这样的限制。
* 善意与恶意的假设:在可撤销婚姻中,双方被推定为善意,而在无效婚姻中,双方被推定为恶意。
* 婚姻财产: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在解除婚姻后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而无效婚姻的财产没有共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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